进山打猎这事,
陈默一开始想得太简单了。
他以为凭自己三世的厮杀经验,杀人和杀野兽能有多大区别?
结果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,
绝大部分时间,
他都见不到猎物,
好不容易见着了,蹦哒两下又没了踪影,偶尔他还会因为追得太急,啃了一嘴泥,半晌没爬起来。
“这不对啊。”
他爬起来,
拍掉脸上的土,
“杀人我是一把好手,杀个兔子怎么就这么难?”
后来他琢磨明白了。
杀人,人家是冲着你来的,你有防备,你有反应的时间。
杀猎物不一样。
那些野物警惕性极高,风吹草动都能惊跑它们,而且它们在这山里活了一辈子,熟悉环境,
陈默一个外来户,
想逮住它们,
难。
头一个月,他基本就是在交学费。
偶尔能抓到一两只野鸡野兔,拿回去解解馋,给弟弟解解馋。
想靠这个发家致富?
做梦。
好在他不是那种死要面子的人。
知道自己不行,
那就学。
他开始留意那些老猎户。
观察他们怎么设陷阱,怎么看脚印,怎么判断野兽的活动路线……
一来二去,
陈默慢慢摸到了门道,
第二个月,他开始有收获了。
先是野鸡野兔稳定下来,每天进山多少能带点东西回来。
后来摸清了野猪的习性,真就捉了一头大野猪,
当陈默扛下山的时候,周围人都看呆了。
“陈破虏?
那是陈破虏?”
“这小子行啊!这么大一只猪,够吃几个月了!”
“他家这回可算熬出来了!”
周氏看见那只大野猪,眼泪都下来了。
小平安围着猪圈转了好几圈,眼睛亮得吓人。
“哥!哥!咱们今晚吃肉吗?”
陈默笑着摸摸他的头。
“吃。吃个够。”
那天晚上,破屋里飘出的肉香,半个村子都能闻见。
……
日子一天天好起来。
陈默打猎的手艺越来越精,收获也越来越多。
山羊、野猪、狍子,
偶尔还能碰见鹿,
肉,
自家吃不完。
他就把肉腌起来,留着慢慢吃。
皮毛剥下来,硝制好,拿去集市上换钱。
几个月下来,家里添了新衣裳,米缸再也没空过,小平安的脸蛋都圆了一圈。
那个赌鬼老爹陈大牛,
眼红得不行。
有几次他趁着陈默不在家,想抢钱抢肉。
陈默回来听说这事,
二话不说,一把把他提溜起来,随手捏碎了一块石头。
陈大牛看着那堆碎石渣,
腿都软了。
“你……你……”
陈默看着他,
淡淡道:“爹,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样。以后,这个家我说了算,你安安分分待着,我吃肉,你喝汤……”
你要是再闹,
下次捏碎的就不是石头了。”
陈大牛哆嗦着点头,从此再也不敢吱声。
但左邻右舍也开始眼红了。
肉香天天飘,谁不馋?
有几个不开眼的,半夜想摸进来偷。
陈默早有防备,一脚一个,全扔出去。
第二天那些人鼻青脸肿,再也不敢打歪主意。
但也有真正穷得揭不开锅的。
那些人家,陈默反而会主动送点肉过去。
“拿着,
给孩子补补。”
那些人受宠若惊,千恩万谢。
慢慢的,
附近这一片的军户都知道了:陈破虏本事大,心也好。
威望日益高涨,
不知不觉,
就成了这一带破落军户的领头人。
虽然他自己没觉得有什么,但走在路上,总有人主动跟他打招呼。
“破虏哥!”
“破虏叔!”
“陈大哥,吃了吗?”
陈默一一回应,心里有点复杂。
上一世,他是魔门公子,手下四万教众,人人敬畏。
这一世,他是军户之子,带着一群穷邻居,倒也有点意思。
……
第三个月,
陈默照常进山,
这次他盯上的,不是普通猎物,而是附近山林的王:
一头老虎,
时常下山吃人,
他寻了快半个月,
今天,终于被他找到了。
这虎体型巨大,比普通老虎大一圈。
皮毛斑斓,眼神凶恶,正趴在一块岩石上舔舐伤口。
它身上有几道伤口,看样子是跟别的野兽争斗留下的。
陈默屏住呼吸,悄悄接近……
刚走两步,
那头老虎突然抬起头,看向他藏身的方向。
四目相对。
陈默心里一沉。
百兽之王,这警惕性果然不是盖的。
但没时间多想了。
老虎已经站起来,低吼一声,朝他扑过来。
陈默拔刀。
一人一虎,战在一起。
这头老虎是真的大。
站起来比陈默还高,一爪子拍下来,碗口粗的小树直接断成两截。
陈默的刀砍在它身上,只留下一道浅浅的血痕,根本伤不到要害。
他只能躲。
仗着身法灵活,在树林里周旋。
老虎追着他扑咬,好几次差点把他按在地上。
陈默越打越心惊。
这玩意儿比二流高手还难对付!
皮糙肉厚,力大无穷,反应还快。
他咬咬牙,改变策略。
不再硬拼,而是找机会往它伤口上招呼。
刀刀不离那几道旧伤。
老虎吃痛,越发狂暴,吼声震天。
陈默也发了狠。
躲过一记扑击,他趁老虎旧力已去新力未生的瞬间,欺身而上。
一刀拍在老虎天灵盖上!
玄清功的内力狂涌而出。
老虎闷哼一声,晃了晃,居然没倒。
陈默是补一掌,
老虎终于轰然倒下。
陈默站在它旁边,大口大口喘气。
身上全是汗,还有血,老虎的血,他自己的血。
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。
手掌红肿,隐隐作痛。
但老虎死了。
陈默缓过劲来,把老虎扛上肩。
沉。
真他妈沉。
但再沉也得扛回去。
这是他打的。
……
陈默扛着老虎下山的时候,都轰动了。
“卧槽!老虎!”
“陈破虏打的老虎?!”
“那么大一头!他怎么打的?!”
“打虎英雄!打虎英雄!”
陈默一路走,一路被人围观。
孩子们跟在他屁股后头跑,大人站在路边看,眼睛里全是敬畏。
周氏看见他扛着老虎回来,腿都软了。
“破虏!你……你没事吧?!”
陈默摇摇头,把老虎扔在地上。
“没事。晚上吃肉。”
那天晚上,整个村子都吃上了老虎肉。
陈默把肉分了,骨头炖了汤,皮毛硝制好,准备拿去卖。
虎皮值钱。
卖了这笔钱,家里就能彻底翻身了。
……
没过多久,有人找上门来。
那人穿着一身军服,气度不凡,一看就不是普通军户。
“陈破虏?”
陈默点点头。
“在下雁门关守将帐下征兵官,姓赵。”那人抱了抱拳,“听说你打死了吃人的猛虎,特来看看。”
陈默心里一动。
雁门关守将。
那可是这一带最大的官。
他不动声色,把人请进屋,端茶倒水。
赵征兵官打量着他,越看越满意。
“年轻人,有没有兴趣成为将军帐下的一名家丁?”
家丁?
陈默心理清楚,
说是家丁,其实就是亲兵。
虽然还是军户,但待遇天差地别。
有军饷,有粮饷,有机会立功升迁。
更重要的是,
能接触到真正的军队。
陈默想起上一世被重甲骑兵碾碎的惨状。
这一世,他有机会亲自了解,那些正规军是怎么练出来的。
他沉吟了一下。
“大人,能否容我两个月?”
赵征兵官挑眉:“为何?”
陈默说:“我想将家中安顿好,再全心全意为大人效力。”
赵征兵官笑了。
“好,两个月后,我再来。”
他走了。
陈默站在门口,看着他的背影。
两个月,
足够他突破了。
……
两个月后。
陈默盘坐在屋里,缓缓收功。
内力充盈,运转如意,
二流武者,
十六岁,
非惊才绝艳不足以形容!
五百点资质,加上三世经验,突破就是这么简单,
“咚咚……”
外面的敲门声如期而至。